新源府发[2010]18号
花源镇2010年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应 急 预 案
我镇共辖10个行政村,1个社区,7所学校,1所私立幼儿园,2所卫生院,70个餐饮店。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,确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,能够及时、迅速、高效、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领导小组职责及办公室职能
花源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食品安全宣传、督查,防制、突发事件的报告、统一指挥和协调工作。
镇域范围内各村(社区)、单位也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,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,并由镇领导小组领导。
办公室及各村(社区)、学校,负责进行食品安全情况统计上报。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各成员单位落实本预案,负责调配疫情处理物资、资金收集和分析预测发展态势。提出方案、向群众提供咨询等。
二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
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后,由村(社区)、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,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县疾控中心汇报,确诊病例和受威协状态时,立即启动本预案。
三、应急措施
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医院在接到村、组情况反映后,立即给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、疾控中心汇报,镇、村领导小组采取相应措施,对事故点进行控制、消毒,并做好耐心细致工作,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立即组织救护,负责处理善后工作。
四、保障措施
1、资金保障。镇财政保证处理突发事件所需物资、消毒用药水、疫情监测事故处理的所需费用。
2、技术保障。发现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、县疾控中心,在领导小组及疾控中心的指导下,开展工作。
3、食品安全情况报告保障。食品安全情况报告坚持每周一报(紧急时刻一日一报),各村(社)、单位在每周五前报镇党政办(电话:82480107),由镇党政办汇总后再报县食品安全办公室,做到有事报事,无事报平安。
新津县花源镇人民政府
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
主题词:食品安全 工作方案
花源镇党政人大办公室 2010年1月5日(共印24份)